外国语学院201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外国语学院201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研究生部下发的“上海海事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并制定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依据“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内容及方式
1.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学术型学位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的实践能力及应用能力。
2.复试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笔试科目统一按研究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目录来设置,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为100分。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少于2门,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录取。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设定以下主要参考指标: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心理素质。
综合面试未达到60分的学生,不予录取。
二、2015年3月“英语笔译”专业招生工作安排
3月23日:
学生报到
研究生辅导员外语楼211
1、负责报到接待、审验、收取和发放相关材料;
2、 资格审查;
3、在研究生招生系统录入考生复试报到情况(在复试名单管理中)和提交材料情况;
4、做好考生在新校住宿、交通等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3月24日
笔试考试 9:00-11:00
口试考试 13:00- 17:00
三、2015年3月外国语言文学各学位点招生工作安排
3月25日:
学生报到
研究生辅导员外语楼211
1、负责报到接待、审验、收取和发放相关材料;
2、 资格审查;
3、在研究生招生系统录入考生复试报到情况(在复试名单管理中)和提交材料情况;
4、做好考生在新校住宿、交通等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3月26日
笔试考试 9:00-11:00
口试考试 13:00- 17:00
四、录取成绩计算及排名
1.复试成绩 (由外语学院统计、递交研究生院)
(1)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0.5 + 综合面试总分*0.5
(2)复试时考生填写《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中的个人信息后提交给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考核、写出评语并签名,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
(3)笔试、面试和复试总数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排名 (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
成绩排名:根据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的计算结果进行排名。
根据排名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拟录取名单一般在复试结束后的五天内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外国语学院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