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外国语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上海海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需求,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小组
组长:朱耀斌
副组长:何绍斌、钱敏芳
成员:宋志平、毛峰林、叶辉、房靖梅、孙志宽
二、指导思想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三、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3.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差额的比例。
5.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6.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1. 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笔试科目统一按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目录来设置,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为100分。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少于2门,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录取。
2. 面试
1)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在复试记录表上签名。
2)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综合面试未达到60分的学生,不予录取。
4)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五、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及地点,请考生查看上海海事大学研究院网页的统一通知。
六、工作步骤
1. 国家线公布前制定实施细则、组建工作小组。
2. 各学位点提前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组织命题。
3. 复试时间确定后,组织复试教师进行复试工作纪律培训。
4. 复试结束后,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成绩。
5. 命题、面试等环节严格执行学校的保密规定,实行考生直系亲属回避制度。
上海海事大学
外国语学院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