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民法典》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10月28日下午,外国语学院召开教职工大会,集中学习《民法典》。学院党委书记朱耀斌主持了本次学习。
本次学习由学院党委委员、法学博士欧阳曙主讲。欧阳曙老师首先介绍新中国成立后数次启动起草民法典的历程,指出进入新时代,国家治理日渐成熟、国家制度体系日趋完善,民法典制订具备客观的条件。作为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举措,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客观要求,是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成果。民法典编纂既不是推倒重来,制定全新的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民事法律的编订纂修,同时要回应社会关切、社会热点问题。欧阳曙老师还介绍了《民法典》的体例和编章安排,并用民事权利的理论说明《民法典》编章安排的合理性,论证民法典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保护人民权利的法典。最后欧阳曙老师结合社会热点问题,讲解了《民法典》关于胎儿权利、保护公民信息、禁止霸座、禁止高空抛物、见义勇为免责条款、格式合同提示说明义务等规定,并交流了增强法治观念守法律、学习法律知识护权利、树立规则意识遵规章的学习《民法典》的感想。
朱耀斌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民法典》即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其规定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全院教职工应自觉做到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做中国法治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