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 92 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 号)、《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沪海大学〔2023〕141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民主评议组评选、学校认定公示,现将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11.6——2024.11.12。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及辅导员老师反映。
上海海事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xlsx
联系人:刘老师(学院党委副书记)
徐老师(资助专项工作负责老师)
联系电话:38282706、38282751
办公地点:外国语学院211办公室
上海海事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11月6日